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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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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就医指南
  • 发布时间:2023-01-06 09: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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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院区门诊就医指南

  一、我院为无假日医院,周末及节假日正常开诊。

  二、开诊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

  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三、目前院内就诊支持身份证、社保卡、电子健康码、电子医保凭证、居民健康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就诊介质。当您初次就诊或无法确定就诊科室时,可到门诊一楼服务台或各诊区咨询,由工作人员指导就诊;复诊时,您可以到现场就诊,也可以通过我院互联网医院进行线上复诊。

  四、就诊流程

  我院采取实名制就诊方式,就诊时请务必使用患者本人身份信息。

  1、预约挂号:为减少您的在院等待时间,请您务必提前预约挂号就诊,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前预约挂号就诊。

  烟台毓璜顶医院互联网医院(微信小程序)、掌上医院手机APP预约、微医健康平台/公众号、自助机预约、诊间预约、全国挂号网预约www.guahao.com、电话预约:全国统一电话95169(24小时热线);医院预约专线0535-6020336(工作时间)等方式。可预约一周号源。

  就诊当日挂号时间:

  自助机当日挂号时间:上午号06:30—11:15下午号06:30—16:45(冬季)06:30—17:15(夏季)

  烟台毓璜顶医院互联网医院(微信小程序)、掌上医院手机APP当日挂号时间:00:00-11:00(上午)00:00-16:30(下午)

  人工窗口挂号:07:30—11:15 13:30—16:45(冬季)14:00—17:15(夏季)

  【挂号当日有效】

  2、签到就诊:

  请您根据挂号单上的号序以及提示的候诊时间点,统筹安排好来院时间;根据预约挂号时的候诊时间在自助机完成签到,签到成功后在候诊区等待呼叫就诊。

  3、缴费:

  经医生诊察后开出电子申请单,可持就诊卡(挂号使用的)在自助机缴费,或通过掌上医院使用手机在线支付(老年人及其他特殊人群可到人工窗口)。所有项目缴费后请在一个月内使用,过期作废。

  4、检查预约、取报告:

  (1)缴费后根据导引单提示到相应区域进行预约、检查。

  其中超声、摄片、CT、核磁共振可通过以下途径预约:

  ①烟台毓璜顶医院互联网医院(微信小程序)预约:自助缴费成功后系统默认前往预约界面进行预约,也可点击“门诊业务-预约检查”界面进行预约。

  ②现场自助机预约:点击“检查预约”模块进行预约。

  ③现场人工窗口预约:

  门诊三楼一站式服务中心“检查预约”窗口预约(总院)

  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检查预约”窗口或二楼检查预约中心预约(莱山院区)

  ★温馨提示:

  急诊检查无需预约,请直接到相应科室进行检查。

  特殊情况可至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检查预约窗口现场咨询,也可拨打电话0535-6024293(总院区)、0535-4271295(莱山院区)咨询。

  因增强CT、增强核磁共振需签署知情同意书,请您到人工窗口进行预约。

  预约后根据预约时间来院,先签到再等候检查。

  (2)取报告:在门诊医技检查相应区域内配有自助报告打印机,可按规定时间到自助打印机打印报告单,也可通过掌上医院APP、互联网医院等在线使用手机查询相关检验、检查报告,通过“HY数字智能胶片”微信公众号获取数字智能胶片。

  检验项目:无须预约,缴费后到门诊检验科取号、采血,按工作人员告知的时间自助打印报告或在线查询(掌医APP、互联网医院等)。

  5、看报告回诊:

  当日取报告回诊可自助机签到,若因辅助检查不能当天完成诊治的患者,七日内(不含就诊当日)可携带门诊病历和检验检查结果到分诊台,由分诊护士安排回诊(输液等治疗后复查需要再次挂号),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免收一次挂号费。

  6、药房取药:

  持就诊卡、缴费导引单到药房,按照导引单或短信提示的窗口号,到指定窗口取药。

  7、住院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接诊医师会与患者预约住院时间,办理入院时,医生会开具住院申请并通过审核,患者持就诊卡到住院处或在自助机自助办理入院手续。

  五、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六、门诊电子病历、诊 断证明。门诊就诊结束后,可在自助机自行打印门诊电子病历、诊断证明、病假证明等文书,需要盖章的诊断证明等需要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办理已实行电子信息化,请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咨询,准备好相关资料方可办理。

  七、门诊医保报销:已与本院签署了定点门诊报销协议的本地区门诊大、慢病患者,以及享受门诊补充医疗报销群体,目前已实行在自助机缴费并即时结算报销,请根据自助机提示进行操作,如遇报销问题可到门诊医保处咨询工作人员。

  ★★★★★特别提示:

  ①我院为无烟医院,院内禁止吸烟。

  我院戒烟门诊电话:6027349(总院)4271220(莱山院区)

  ②请您妥善保管好就诊卡、门诊病历、各种报告及缴费发票等就诊资料,遗失不补;因私自涂改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③X线、CT、核医学检查等对人体有一定的辐射危害,检查时无关人员请勿入内,怀孕患者请主动告知就诊医生。

  ④为充分保护患者隐私,门诊就诊时请您严格遵守我院“一室一诊一患”管理规定,未经呼叫请勿提前进入诊室。涉及医务人员为异性患者进行隐私部位的诊察、治疗、处置时,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且可以要求家属或一名同性别医务人员在场陪同。如果不接受异性医务人员的诊疗,请您在预约挂号时尽量选择同性别医务人员,有特殊情况请主动向医务人员告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医院医疗服务24小时投诉电话:0535-6256190

  地点: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工作时间)医院总值班室(非工作时间)

  门诊医疗服务投诉电话:0535-6659856(总院)、0535-4271163(莱山院区)

  地点:各院区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烟台毓璜顶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补打须知

  我院门(急)诊全面使用电子病历,患者就诊结束后即可打印病历,但因患方原因有需要再次补打门(急)诊病历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为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我院门(急)诊电子病历(含检验、检查、病理等报告)再次打印规定。

  1.普通门诊电子病历采取自助打印方式,仅可自助打印一次,打印时限为一个月;急诊电子病历由急诊科医生在接诊完成后为患者打印。

  2.因患方原因需要再次打印门(急)电子病历的,请前往原就诊科室护士站申请。补打申请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协助打印。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3.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打印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门诊部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电子病历:(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打印电子病历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4.工作人员受理补打申请后,将需要再次打印的电子病历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打印,补打的电子病历等需经申请人和工作人员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与申请人。

  5.工作人员做好补打病历相关信息登记。

 

门诊患者医技检查流程

  1、医生开出电子检查申请:包括检验、超声、CT、磁共振、摄片、胃肠镜、核医学等。

  2、缴费:可使用自助机自助缴费或使用手机APP自助缴费(老年人可到人工窗口)

  3、需要做摄片、CT、核磁共振、超声检查项目的,缴费后可自助机预约,或持就诊卡、就诊导引单到检查预约中心窗口预约(增强类须到窗口),根据预约时间先签到再等候检查。其他检查项目到相应科室进行预约。

  4、在门诊医技检查相应区域内配有自助报告打印机,可按规定时间到自助打印机打印报告单,也可通过掌上医院APP、互联网医院等在线使用手机查询相关检验、检查报告,通过“HY数字智能胶片”微信公众号获取数字智能胶片。

 

门诊取药流程

  1、医生开出电子处方

  2、缴费:可使用自助机自助缴费或使用手机APP自助缴费(老年人可到人工窗口)

  3、交费后持就诊导引单、就诊卡到药房

  4.按照导引单或手机信息提示的窗口号到指定窗口取药

  友情提示: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1、交费后仔细查看交管导引单上的药品名称,确定是否取药,若发现某药品有疑问或不想购买,请不要取药,立即与就诊医生联系修改处方,重新交费、取药。

  2、交费后根据导引单上提示的窗口号到相应窗口排队取药,如导引单上无窗口号,请到任意窗口排队取药。

  3、请对照药师给您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仔细核对药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并根据该“药品使用说明书”中的用量用法使用,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医师、药师联系。

  4、处方开具当日有效,请交费后及时到药房取药。

 

门诊退费、退药流程

  非药品类费用(包括检查、检验、病理、手术、输液、治疗等)及未取药的药品费用

  1、自助机打印发票;

  2、持发票和就诊导引单到相应科室核实签字(检查、检验、病理科、门诊药房等相应科室);

  3、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核盖章;

  4、到门诊收费处窗口退费。

  已取药的针剂药品类费用(口服、外用类、冷链、特殊管理药品不退换)

  1、自助机打印发票;

  2、医生开具【双联退药处方】;

  3、持就诊卡、退药处方、发票、药品至药房,由药房核查、签收药品并做确认退药处理;

  4、到门诊收费处窗口退费。

 

患者入出院流程

  患者入院时,在病房护士站入院审核后,持医生开具住院申请的有效证件(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或医保卡)至住院结算处或自助机上办理,代办人办理住院手续时,联系人需填代办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不可与患者电话重复,不可预留座机号或录入时电话栏有空格,否则无法保存或无法生成电子发票。办理入院时,各项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地址籍贯、婚姻状况等)一定核对正确,避免后续生成病案首页有误,无法更改引起纠纷。

  患者在自助机上办理入院时,除上述各项信息填写完备外,还需特别注意医保身份的选择:城镇居民、城镇职工(这两项是烟台本地及下辖各县市区医保患者选择);异地居民、异地职工(这两项是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医保患者选择);省外异地(该项是省外医保患者,此类患者先选择“其他”身份办理入院,在本人参保地联网备案后,再持有芯片的医保卡人工窗口插卡登记);其它(此项是没有医保的患者选择)。

  患者需要退院时,由所在病房医师在退院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并签字,由患者或亲属到住院结算处办理退款、退院手续。需退住院预交金的必须由患者或亲属在预交金收据上签名写身份证号。

  患者需要更改姓名时,更改单个字(同音字)须持医生开具的患者改名申请表和患者身份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更改两个及以上字的须核对户口本曾用名或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信,才能在程序中修改,修改后更名申请表、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留存住院处备查。

  患者出院结算时,应交回预交金收据,如不慎将预交金单丢失,出院结算时带有效证件办理挂失手续,然后出院结算。医保患者需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非本人办理的还需代办人有效证件。

  医保患者出院结算时,如果未按要求登记医保,需要去医保处填写住院补登证明,持单登记后审核;如医保正常登记,但结算时提示医保信息没稽核,需先到医保处稽核后再办理结算手续。属男职工生育、居民生育、儿童三类疾病情况,需带有关资料经医保处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报销,发票及资料需要收回交烟台市医保。

  医保患者出院时有外院门(急)诊费用,需全额结算,然后携带门(急)诊和住院发票经医保处审核后到医保报销窗口报销领款并在结算单上签本人或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有本院急诊费用的,需到急诊收费处打印门诊发票,到急诊护士站加盖急诊章,然后到医保窗口先审核上传再即时结算。

  在窗口结算的出院患者需在结算导引单签上本人或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在病房自助出院结算的患者如需发票和结算单请至一楼住院处窗口或大厅自助机打印。出院结算办理结束后患者如需费用明细,可去医疗保险处窗口或自助机上打印。

  住院处

  2022.08.01修改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1、住院产妇分娩后,请及时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到产房登记核对分娩信息。需在完成分娩信息直报后,才能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线上或线下办理。

  2、线上申办(1)办理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烟台服务号”,符合条件的可在线申办。(2)注意事项:见相关公众号或手机APP上“办理须知”。

  3、线下办理(1)办理方式:产后1个月内请到四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室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携带材料:①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身份证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①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②信息填写完整、新生儿母亲签字按手印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委托授权书”(产科病房发放);③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2)注意事项:①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一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②新生儿姓名(除姓氏外)原则上应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不得使用中英文夹杂的姓名。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③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大陆境内的中国居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填写公民身份证号码);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填写通行证号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通行证号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填写通行证号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填写通行证号码);外籍公民,为护照(填写护照号码)。④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因死亡、失踪、羁押入狱等原因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应提交死亡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证明材料和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生儿父母均死亡或失踪的,还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⑤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新生儿姓名等信息不能修改。⑥请勿私自裁切副页。副页在新生儿落户时由公安机关裁切保留,私自裁切会造成无法落户。⑦莱山院区工作日每周二、周五办理,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夏)/13:30——17:00(冬)

  莱山院区签发室咨询电话6691999-71585或4271585。

 

患者就诊流程

 

门诊患者退费流程(非药品类费用)

 

门诊患者退药退费流程

  备注:代为办理的,还需携带患者及代办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

 

患者取药流程

  友情提示: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1、缴费后仔细查看就诊导引单上的药品名称,确定是否取药,若发现某药品有疑问或不想购买,请不要取药,立即与就诊医生联系修改处方,重新缴费、取药。

  2、缴费后根据导引单上提示的窗口号到相应窗口排队取药,如导引单上无窗口号,请到任意窗口排队取药。

  3、请对照药师给您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仔细核对药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并根据该“药品使用说明书”中的用量用法使用,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医师、药师联系。

  4、处方开具当日有效,请缴费后及时到药房取药。

 

医技检查流程

 

门诊患者超声、摄片、CT、磁共振检查预约流程

 

患者诊断(病假)证明办理流程

 

门诊急症/急诊成人患者输液流程

 

莱山院区门诊病历打印流程

  重要提示:
  1.门诊病历仅可自助打印一次,打印时限为一个月内的电子病历。
  2.因患方原因需要再次打印门诊电子病历的,补打申请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相应诊区分诊护士审核通过后协助打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门诊患者使用流程

  备注:三个月内未随诊患者再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须携带患者户口簿、身份证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核材料。

 

非专业人员抢救心跳呼吸骤停(猝倒)患者流程

简要流程:叫→叫→C→A→B

  备注:

  1.院内急救电话:81120/81125(总院);71120/71125(莱山)

  2.心肺复苏要领:用力压、快快压、要回弹、少中断、避免过度通气。

  胸外心脏按压要点:

  *按压部位:双乳头连线中点,或胸骨中下1/3交界处。

  *如果您没有受过心肺复苏训练,请持续胸外心脏按压,可以不做畅通气道和人工呼吸。

 

门诊多学科会诊预约流程

 

产前筛查费用部分减免办理流程

 

特殊人群就诊流程

  备注:持山东惠才卡、烟台优才卡A/B/C级者按照高层次人才烟台毓璜顶医院就医服务流程执行。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备注: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原则上不得对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档案材料进行更改。非常规情况不能进行线上申领,需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材料进行线下办理。

 

患者入院流程

这是描述信息

烟台毓璜顶医院总院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东路20号

电话:0535-6691999

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双河西路59号

电话:0535-66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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